主人公叫戏说三国:历史的那些有趣事的书名叫《戏说三国:历史的那些有趣事》,是作者自强不息倾心创作的一本历史军事类型的小说,内容主要讲述:他下课,并不是因为工作原因,也不是心理原因,也不是健康原因——而是一个偶然因素。说起来是一件陈年往事了:宫里的宋皇后被废,全家受到牵连,其中家族里一个叫宋奇,恰恰又是曹操同志的堂妹夫,这下曹操也受到牵...
精彩章节试读:
其实,这纯属是误解。
要知道,曹操同志差不多算是蛮干了,蹇硕的叔叔违反禁令是不假,但罪不至死啊——即使该同志罪该万死,也不应该被曹操处死。
在一般人眼里,封建社会非常黑暗、非常专制,非常腐朽、非常不讲法律,其实这是不准确的,以汉朝为例,老祖宗的法律包罗万象、浩如烟海,就是许多搞法律的专业人士头大,你说他们讲法制不?
那时候讲究以孝治国,大义灭亲那玩意儿在汉代是没有市场的,不管是民间还是朝廷都是如此,不像现提倡大义灭亲,谁要是举报了自己亲属还能得政府的表扬。那时规定,禁止卑幼控告尊长,卑幼对于尊长的犯罪行为要尽隐瞒的义务。晚辈隐匿前辈、妻子隐匿丈夫都不是犯罪,都不受法律追究,哪怕长辈犯的是死罪;同样,长辈隐匿犯罪的晚辈,丈夫隐匿妻子也不予以追究,这叫亲亲得相首匿。
什么最重要,亲情!
汉末有钱人的日子比较好过的,即使犯罪,向政府捐点款,连牢饭都不用吃,就可以出来了;如果有官爵的人犯法,地方官是不能擅自处置的,必须报由皇帝大人裁决,以便得到减免的优惠,而且他们的子女犯法,也可以照此办理,总之,一人得道鸡犬升天,一人为官,全家光荣,这叫“上请”。而且,就全国来讲,案件的审理判决,中央由御史中丞、廷尉负责;地方州政府案由刺史负责,郡国由太守或国相负责,县级单位来讲,就由县令、县长负责。
我说了这么多,就想说明一点,县尉,也就是公安局长的角色,顶多能抓捕嫌疑犯,要想当兼职法院院长判人家刑是不可能的,要玩刑讯逼供把人打死更是没资格的。
一句话,天朝子民也不是你一个小小警察局长说杀就杀的。
咱们汉朝老祖宗的法律有时比较仁义,法律规定,对犯罪嫌疑人不准搞体罚搞刑讯逼供,当然喽,如果犯罪嫌疑人面对如山铁证,依然理屈词不穷,百般抵赖,那上一点“技术”手段,还是可以的嘛。
即使某人罪行严重,地方上判了死刑,也不能草菅人命,随随便便把他拉出去咔嚓掉,因为老祖宗深谋远虑,早就把死刑的复核权收归中央了!具体说死刑犯由廷尉或者是皇帝大人最终裁决才能执行。而且如果死刑犯立春后没执行的,就必须让他在监狱里吃好喝好混到立秋后挑个好日子再动手,这就是所谓的秋后问斩。如果运气好一点同志,遇到喜欢经常大赦天下的皇帝(比如汉桓帝刘志),在里面坐几天牢房也就出来了。
曹操虽然有蛮干之嫌,但那时候朝廷次序已经很乱,大家打架斗殴也没认真讲什么章法,也没多少人认真去讲什么依法办事,反正,老子拳头硬把你打趴下就算赢。
而且,曹孟德同志那么干,确实很有效果“京师敛迹,无敢犯者”。